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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划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培训
文章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把握和应用,经局党组研究,12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咨询组专家管洪彦教授授课,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培训。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乡农业农村系统共10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耿建强同志主持。

培训班围绕集体经济组织内涵、地位、职能、成员确认、财产、组织机构、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进行授课。本次培训注重政策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既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政策解读,也有案例分析,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掌握法律条文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吃透弄通、熟练运用。同时,在学懂弄透法律条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成员身份、成员权益、妇女权益保护等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效运行,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机制,保障农民充分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管理的权利。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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